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师德考核和家访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市局《新乡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教办师〔2014〕16 号)和《新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密切联系群众、教师走访家庭”工作的通知》(新教师〔2016〕239号)文件精神,现对师德考核和家访工作做以下要求:
1、各单位请尽快组织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填写《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并随同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交人事股存入本人档案,以中心校为单位填写《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备案表》和《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统计表》于3月1日前将纸质表交师训股,并发送电子稿至师训股信箱。
2、各单位请检查教师的《家访记录本》,督促家访进度,将其家访情况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一项。各学校要做好家访工作的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学校网站制作家访工作简报进行宣传。从本月起,实行家访工作月报制度,以中心校为单位每月月底前上报家访工作进度表,确保到学年末完成家访工作全覆盖。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师训股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