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
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一校一方案”的办法抓好贯彻落实。 要认真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我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014年11月17日
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
(修订)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规范教师执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健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 考核范围
新乡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职工(含校级、中层干部)。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师德考核以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修订)》为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一)爱国守法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2.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在互联网等媒体上发布有违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言论。
3.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 ,尊重、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声誉。
(二)爱岗敬业
4.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尊重自己的职业选择,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精心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和教科研任务,不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三)关爱学生
7.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构建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
8.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正视学生差异,对学生耐心细致、严慈相济、平等沟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9.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偏袒、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主动关心、帮助品行有问题、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10.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四)教书育人
1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12.重视德育工作,把德育渗透在学科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1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14.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
(五)为人师表
15.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诚实守信,严于律已,以身作则,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
16. 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17.作风正派,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和有偿补习,不在校外兼职、兼课。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的钱物,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宴请,不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六)终身学习
18.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与继续教育,不断学习,与时俱进,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综合素质,切实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19.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育改革和教学研究,做自主学习、团队学习的践行者和引领者。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师德考核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学年末进行一次。考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并严格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要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视学校规模,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40%。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2008 年修订)》和上述考核内容,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评分标准及各类评分打分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
(三)组织评议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见附件1)。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
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四)综合评定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确定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公布学校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进行第二次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学校要及时将本学年度《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备案表》(见附件 2)和《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统计表》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见附件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备案表》和《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统计表》,于每学年末(12月31日前)教师年度考核之前进行完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 30%。 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的;
(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五)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或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的;
(六)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教育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九)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十)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
(十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十二)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 6 个月,记过期限为 12 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 24 个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用、职务(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一)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和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必须是优秀。推荐参加师德标兵的人选,必须近三年连续师德考核为优秀。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的,必须近五年师德考核中至少有三次优秀。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应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有关要求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二)开展“网上评师德”活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段特点,设计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利用教育网站和官方微博等形式,组织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师德建设评价活动,进一步拓宽社会参与评价学校师德建设情况的渠道,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与校长的评价相挂钩,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对学校整体评价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学校做好师德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师德考核的工作重点在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方案”的办法,立足自身实际情况设计、修订考核实施方案,并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表决,未达到85%以上同意的方案不得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学校师德考核方案制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方案能够考核出教职员工的真实师德水平。
(四)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明确具体组织实施的部门,搞好分工,落实责任。今后,凡出现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强烈师德问题的学校及其校长,当年一律不能评先树优,学校是市级规范化学校的予以摘牌,是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议省予以摘牌。市里将对师德考核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