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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于心,反诈于行

发布时间:2023-08-24 点击:140

      为进一步提升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防止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8月24日,学校联合延津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开展“开学第一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主题宣讲。全体师生在开学典礼后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邀请了延津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王国庆主任。在热烈的欢迎掌声中,王国庆主任首先给大家分析了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的类型及如何防范电信诈骗。随后,结合PPT演示,图文并茂,通过实例案件,对贷款类、刷单类、交友类诈骗和售卖身份证、银行卡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门讲解,再三叮嘱师生谨记“三不”原则,即不透露、不轻信、不转账。

△王国庆主任宣讲

        此次活动进一步加深师生对电诈作案手段和方式的了解,从思想上强化师生防诈意识,在校园里筑牢了防诈安全网。据悉,新学期学校将常态化开展各类反诈宣传,持续探索更有效、更创新的宣传方式,有效帮助师生守好“钱袋子”,实现校园电诈“零发案”。

谨记遇到以下八个“凡是”情形的都是诈骗

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到“安全账户”的

2.凡是网上刷单先垫资的

3.凡是在电话中索要个人银行卡信息及短信验证码的

4.凡是贷款、代办信用卡提高额度要求先汇款的

5.凡是陌生好友谈感情诱惑投资理财、赌博的

6.凡是自称领导(老板、熟人)要求汇款的

7.凡是自称客服需要退款索要验证码的

8.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登记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的

谨记“三不”原则

1.不透露:不随意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及关系人的身份信息、通讯工具、存款、银行卡等,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2.不轻信: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消息,遇到涉及财务的情况要再三核实,不给犯罪分子进一步设圈套的机会

3.不汇款: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及公司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活动现场

△学生学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