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2021年寒假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县委、县纪委“廉洁过节”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寒假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禁止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活动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等。
4、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
7、严禁在职教师为有偿补课提供场所和设施。
二、确保“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1、严禁接受下属学校、服务管理对象吃请。
2、严禁以节日之名滥发实物、津贴补贴和奖金。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
4、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5、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借培训为名奢侈浪费。
8、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9、严禁借婚丧嫁娶敛财。
10、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三、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带头做到非必要不聚集,减少聚餐聚会,做好个人防护。严格履行出新报备制度,做到原则上不出省,非必要不出市,确需离开本市必须报备。
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要率先垂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各校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教职工,深刻领会治理有偿补课、廉洁过节和加强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春节期间,县局将组织暗访组对各校进行明查暗访,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进行严查重处,并实名通报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和个人,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