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职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参加职称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德为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承担班主任等德育工作;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突出;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能够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任现职以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评审条件
须具有本科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继续教育证(人事局组织2014以来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必须合格,教育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等基本证件,任现职以来的间隔年限需符合规定(参加中教一级评审须间隔4年,参加中学高级评审须间隔6年,均以聘任证为准)。
(三)业绩条件
见《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二、在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规定业绩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向上级依次推荐中高级人选
第一顺序: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且连续任课4年以上(中教一级:2015年8月至今)或6年以上(中教高级:2013年8月至今)的;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三章《倾斜政策》有关精神,决定对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男满35年、女满30年(查人事档案)现仍在教学一线的。
第二顺序:连续任课4年以上(中教一级:2015年8月至今)或6年以上(中教高级:2013年8月至今)的。
第三顺序:没有连续任课4年以上(中教一级:2015年8月至今,2018-2019学年必须任课)或6年以上(中教高级:2013年8月至今,2018-2019学年必须任课)的。
2016年之前生育一胎按国家法定时间歇产假的,2016年以后生育(包括二胎)按国家法定时间歇产假的,按正常任课计算。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评
1、不同时具有本科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继续教育证等基本证件的;
2、任现职以来间隔年限不够的;
3、不经学校公开推荐取得的各级优质课证或模范班主任证等证件的;
4、借别人的证件冒充的(如借别人的文明班集体、优秀班集体证件等);
5、有其他经学校职评领导小组认定是无效证件的。
四、职称评定积分
证件积分占40%(积分标准见附录,分值需换算)、考试成绩(按上学年度12月、5月算绩效工资时各年级提供的数据折算)占25%、量化考评(按上学年度12月、5月算绩效工资时各年级提供的数据折算)占25%、述职民主评价占10%。
延津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