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教育局文件
新教〔2019〕5号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新乡市教育系统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方案(2018-2020年)》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师大附中,市区各民办学校:
现将《新乡市教育系统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教育局
2019年1月3日
新乡市教育系统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宣传
活动方案
(2018-2020年)
为全面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新乡市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方案(2018-2020年)》,为确保新乡市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各行业前列,确保新乡市广大师生信用实践工作走在前列,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宣传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诚信建设,通过开展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突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育人环境。力争在师德师风方面、未成年人诚信建设方面求突破,在激励守信、惩戒失信上见实效,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的诚信意识,为创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按照中央宣传部统一部署,在我市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教育系统诚信宣传建设活动中要做到“六个先”,先讲起来、先动起来、先实起来、先亮起来、先树起来、先建起来。
(一)先讲起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讲堂-诚信篇”活动
2019年1月底前,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讲堂-诚信篇主题宣讲活动,通过领导干部讲、教师讲、学生讲、家长讲等宣讲形式,把诚信先说出来,营造人人说诚信的氛围。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学校。
完成时限: 2019年1月4日-1月30日期间集中开展活动。
(二)先动起来,充实诚信宣传氛围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推出专栏专题,运用新闻报道、领导访谈等形式传播诚信理念。将诚信建设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德育课程及实践活动中,强化诚信教育、强化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理念,把诚信嵌入到成人礼、毕业典礼等仪式中。运用微博、微信、电子屏、宣传栏等传播手段,扩大诚信宣传覆盖面。局机关、直属机构、局属各学校及时上传诚信建设相关报道。围绕“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年3月15日)”、“全国质量月(每年9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每年6月)”、“信用记录关爱日(每年6月14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诚信活动,形成宣传声势。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党办,教育电视台,各学校
完成时限: 2019年1月28日-6月30日期间集中开展活动。
(三)先实起来,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的通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持续开展诚信“八个一”活动,即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举行一次诚信承诺仪式,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从学习、考试、生活小事、为人处世等方面集体庄严承诺;开展一次诚信宣誓活动;开展一次诚信经典诵读活动;征集一个诚信案例;举行一次“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为主题的班队会;开展一次诚信征文活动。持续开展“诚信小银行”活动。
结合教育实际,将“诚信考试”在本学期末全面展开,培养广大学生诚信意识。积极参与市大型诚信广场宣传活动。干部教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诚信知识竞赛”。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各学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先亮起来,开展“信用承诺”活动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填写《教育系统信用承诺书》,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本承诺,主要是承诺遵守宪法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严守社会公德等作出承诺;二是岗位承诺,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自身情况,从做好本职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业务水平等方面作出承诺;三是服务承诺,结合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等作出承诺。承诺内容经审核后,在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各责任单位根据管理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详见《新乡市教育系统 “信用承诺”制度》。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直属各机构,各学校。
完成时限: 2019年1月28日-2月28日期间集中开展活动。
(五)先树起来,开展“诚实守信道德模范”选树活动
在各类评优评先中推选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在“文明校园”、“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班主任”、“文明教师”等评选过程中,实行诚信“一票否决”,树立教师诚信典型榜样;以“新时代好少年”、“五星少年”评比活动为主,把诚信嵌入到成人礼、开学仪式、毕业典礼等仪式中,融入加大未成年诚实守信典型选树和事迹宣传力度,选拔推荐至市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提升未成年人诚信意识。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责任单位:局教师教育科、基础教育科、教育电视台、思想道德建设科,各学校。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先建起来,建立失信惩罚修复制度
建立失信惩罚修复制度,失信行为发生后,惩罚修复行为并举,营造主动接受惩戒,主动及时修复的诚信建设体系。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持续推进
(一)继续按要求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
各机关科室、直属机构要继续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按照信用信息数据模板要求,在信用信息产生7日内规范填写相关数据,由科室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批后上传。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直属各机构。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做好教育系统失信专项治理工作
在全市教育系统广泛开展论文造假、优质课设计、科研课题、评审材料造假,学生考试、教师考核舞弊的专项治理工作,在教育系统营造诚信执教,诚信治学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直属各机构、各学校。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出台方案
持续推进
四、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机构、局属各学校要把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具体工作举措,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推进我市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请于2019年1月14日前向局信用办(思想道德建设科)报送本单位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方案。
(二)丰富形式,展示成果
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机构、局属各学校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到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上来。注重宣传成果,注意留存活动方案、简报、总结、活动视频、现场照片等材料,并通过本辖区、本部门网站、公众号以及信用中国(河南新乡)网站对社会公众展示,使诚信意识深入人心,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及时报送,加强考核
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机构、局属各学校加强对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总结报送,如当月有重要诚信宣传节点,需在活动结束后两日内向局信用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联系电话:3519213 邮箱:sjyjxy@126.com)。局信用办要加强督导考核,对活动开展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未开展或活动开展效果差的通报批评。通报情况纳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目标考核。
附件:1. 新乡市教育系统“信用承诺”制度
2. 信用承诺书(样本)
3. 信用修复承诺书
4. 新乡市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任务分工
附件1
新乡市教育系统“信用承诺”制度
为推进全市教育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加快诚信建设制度化建设步伐,建立教育系统公正、良好、诚信的生态环境,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新乡市教育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新乡市教育系统 “信用承诺”制度。
一、信用承诺的对象
(一)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科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学校法人;
(二)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中、高考、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教师资格考试和普通话测试等)对象及考试工作人员;
(三)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对象;
(四)教师资格认定、教职工招聘、录用等对象;
(五)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及课题等评审对象;
(六)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
(七)其他需要信用承诺的对象。
二、信用承诺的内容
信用承诺,是指承诺对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的书面承诺。内容应包括:
(一)承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守社会公德。
(二)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承诺违法违规失信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四)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三、信用承诺的实施
(一)签订承诺书。承诺对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信用承诺书》,仔细阅读文本,了解承诺内容,签订承诺书。
(二)存档备案。《信用承诺书》由具体负责部门保管,保管时间根据信用承诺内容或相关规定确定,作为承诺对象的信用记录,纳入信用档案进行管理。
(三)信用应用。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承诺对象履行信用承诺情况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的,要建立失信名单或列入诚信“黑名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信用承诺制度,是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构建社会信用体系部署要求,是营造全市教育系统诚实守信良好环境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制订和完善《信用承诺书》,落实信用管理规定。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各科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履行部门职责紧密结合,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信用承诺书》,强化事前信用承诺,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沟通交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努力做好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不断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附件2
信用承诺书(样本)
(一)承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守社会公德。
(二)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承诺违法违规失信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四) ……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承诺人(法人): 身份证号(社会信用代码):
年 月 日
注:前三条是基本内容,第四条结合实际填写其他承诺内容。承诺人是单位,则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3
信用修复承诺书
我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于 年 月 日,被 市 县(市、区) 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 。我单位在失信行为发生后,积极报名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主动修正和整改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及时、全面接受了处罚。现提请对该条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
二、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规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及时、全面接受了处罚;
三、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信用修复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新乡市创建信用示范城市宣传活动任务分工
序号 |
活动内容 |
报送要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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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单位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
活动方案 |
2019年1月14日前 |
局办公室 直属各机构 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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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 |
主题宣传 |
提供教育系统诚信建设万里行专栏图片及相关报道情况说明材料。 |
持续推进 |
局办公室 直属各机构 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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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力活动 |
提供活动方案、工作报告、简报、宣传报道、图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
2018年12月29日前出台专项活动方案,2019年1月28日-2月3日期间集中开展活动。 |
局办公室 局思想道德建设科 直属各机构 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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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活动 |
提供活动方案、工作报告、网站截屏、典型案例等证明材料。 |
2018年12月底前出台活动方案,2019年1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后续持续推进 |
局办公室 局思想道德建设科 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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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开展诚信系列典型评选主题实践活动 |
提供活动方案、评选名单、表彰文件。 |
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评选,2019年1月底前表彰 |
局思想道德建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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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活动内容 |
报送要求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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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进一步加大各类媒体诚信宣传力度 |
提供活动方案、简报、宣传报道、图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
媒体宣传持续开展。重要事件节点宣传活动每年开展,活动开展前1周向市信用办报送活动方案,活动开展后向市信用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
局办公室牵头做好媒体宣传,局思想道德建设科组织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诚信活动,教育电视台, 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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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重点领域信用宣传教育 |
提供道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说明报告。 |
持续推进 |
局办公室 局党办 直属各机构 局思想道德建设科 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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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习宣传诚实守信道德模范 |
提供道德模范评选文件、媒体宣传报道等证明材料以及说明报告。 |
持续推进 |
局思想道德建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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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积极发挥公益广告的社会宣传作用 |
提供相关公益广告、媒体和公共场所刊播照片及说明报告。 |
持续推进 |
局办公室 直属各机构 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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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展诚信知识竞赛 |
提供诚信知识竞赛照片以及说明报告。各部门、学校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组织学习诚信知识的照片。 |
持续推进 |
局办公室 局思想道德建设科 直属各机构 各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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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组织大型广场宣传 |
提供活动方案、现场照片、宣传报道、简报、工作总结及说明报告。 |
2019年6月底前 |
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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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局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9年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