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教师〔2017〕735号)和《新乡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教办师〔2017〕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际情况,现就全面加强我县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下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全县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模范人物,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关注更多、对教师素质期盼更高,学校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还面临着不少挑战和问题。例如:部分教师治学不够严谨,教书育人的理念亟需更新,专业能力亟待增强;少数教师理想信念缺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只教书、不育人;少数教师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意识不强,对学生缺乏爱心耐心、方式简单粗暴,甚至体罚辱骂学生;极少数教师还存在有偿家教、举办或参与有偿补课、巧立名目乱收费、索要收受家长钱财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触碰社会道德底线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以上种种表现都反映出我县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需各中心校、各基层学校引起足够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谨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从根本上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吃透政策,抓好落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教师招录质量
要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在教师入口环节切实加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从源头上防止师德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一是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严格审核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思想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二是在我县招教及特岗教师招聘过程中,要坚持把道德良好作为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加强档案审查和人员考察。审查以查阅个人档案、审查有关证件、函调个人在校表现(对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后的社会表现(对在职人员)为主;考察重点针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三是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校长、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的聘用管理,结合年检等工作督促各民办学校切实将师德情况作为招录校长、教师的重要条件,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件,防止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2.加强师德师风培训,提高教师师德素养
一是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登记、教师资格再认定的必备条件。
二是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培训首位,作为各级公共课程培训的必选内容。
三是将新入职教师和高端教师作为师德教育的重中之重,引导新任教师从入职起就坚定理想信念,打牢根基;引导高端教师将职业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起到师德示范和引领作用。
四是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将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3月和9月)作为师德师风宣传月,将《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
五是深入开展师德主题教育宣传系列活动,从教师角度、学生角度深入挖掘宣传教师队伍中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典型代表。
六是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并将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办学许可、年检的必备条件。
3.强化教师日常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一是要将师德建设融入教师日常管理,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方面情况作为对教师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是要建立师德师风定期自查制度,各学校要对本校教师的师德师风、依法从教行为进行自查,并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教师互评等多种方式听取家长、学生、社会和本校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拿出针对性措施。
三是要逐步完善教师档案,加强教师个人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要建立完善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把师德良好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的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五是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标准,并把教师师德表现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工资晋升、合同续聘的重要依据。
4.加大监督惩处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师德行为
一是加强师德监督,努力构建校内外联动、家长和社会各界有效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与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举报查处违反师德问题的制度,全县各中小学校要设立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中,对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定期注册不合格的,限期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三是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文),严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给予上述处理的要严格按照处分权限执行,并报相关部门备案;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是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理、处分执行不到位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中心校的责任。
五是民办学校(幼儿园)对本校(园)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处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勒令整改,还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年检不合格或“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惩处。
5.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将家访纳入师德考核体系
教师家访是广大教师联系群众、关爱学生、端正师风的重要载体,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一是2017年起,全县各中小学校要将教师家访工作正式纳入师德考核体系范围,在《新乡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教办师〔2014〕16号)相关要求基础上,在本单位师德考核方案中增加教师家访考核内容(详见附件),逐步形成家访长效机制。二是各中小学校要确保每学年学生家访率100%(寄宿制学生可采取邀访形式),教师参与率100%,切实加强家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避免重数量、轻质量,重过程、轻效果现象。三是凡在家访过程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要在当年师德考核中予以“一票否决”。
6.落实师德建设责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一是全县各级教育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
二是各中心校、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地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率先垂范,亲自抓师德建设。
三是各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学校等渠道建立起学校、学生和家长的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7.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健康成长
一要多渠道收集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教师提出的问题,妥善处理对教师的投诉,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要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加大对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力度,引导教师进行必要的自我心理调适,通过开展工会兴趣小组活动、才艺展示等教师乐于参与的活动,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和融洽的人际环境,从生活、工作等方面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提升师德修养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将师德师风建设持续引向深入
下步工作中,全县各中心校、各中小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要始终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作为底色工程,持之以恒长期抓、围绕问题重点抓、结合要求系统抓,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请各单位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标准》(附件2)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通过全面自查,推进整改落实。各单位自查形成的书面报告(包含: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针对性措施等)于12月10日前送至教体局师训股,电子版发电子邮箱yjsx7665681@163.com。12月10日至月底,教体局将对各单位师德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师训股、人事股、教育股、纪检监察室、成教股、托幼办等相关股室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形成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合力,全面树立教育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确保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延津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考核内容
附件2:《河南省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标准》
中共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党组
2017年11月28日
附 件1
延津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态度 |
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家访。 |
数量 |
按照班级家访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家访任务,确保每学年学生家访率100%。 |
质量 |
做到“四个一”:班主任有班级家访计划、教师家访中每户有一份家访登记表、教师有家访记录本、教师每学年有一份家访报告。 |
效果 |
在帮助学生、转化学生方面有明显效果。 |
注:各单位要将表格所列内容纳入本单位师德考核方案体系范围,逐年对教师进行考核。
附 件2
河南省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 (分值) |
二级指标 (分值) |
评分细则(分值) |
评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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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 |
B级 |
C级 |
D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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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15分) |
组织建设(3分) |
有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负责(3分) |
有师德建设领导小组(2分) |
有师德建设主管领导(1分) |
无师德建设主管领导(0分) |
查档案、会议记录和领导分工文件 |
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3分) |
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充足并有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3分) |
有机构,并配备了工作人员(2分) |
有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1分) |
无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0分) |
查档案、会议记录和学校决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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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发挥(3分) |
师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专门研究一次(3分) |
师德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研究(2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未列入议事日程,有研究(1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未列入议事日程,无研究(1分) |
查档案、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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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有3—5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明确,措施有力(3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目标,有措施(2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1分) |
师德建设工作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0分) |
查档案、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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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组织作用发挥(3分) |
师德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和组织职责、作用有明确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3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有规定,能发挥作用(2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有规定,但职责不清,未发挥作用(1分) |
师德建设工作无规定,未发挥作用(0分) |
查档案、会议记录和相关部门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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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保障 (20分) |
宣传教育(4分) |
有定期开展师德宣传教育制度,师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师德学习有考核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严格执行(4分) |
有健全的师德宣传教育制度,能够执行(3分) |
有师德宣传教育制度,但不健全,执行不理想(2分) |
无师德宣传教育制度,未执行(0分) |
查资料和学习笔记记录,召开教师座谈会 |
考核评估(4) |
有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估的方案,并严格执行(4分) |
有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估的方案,能够执行(3分) |
有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估的方案,但不完善,执行不理想(2分) |
无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估的方案,未执行(0分) |
查阅档案和和执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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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惩处(4分) |
有对教师行为进行奖惩的方案,并严格执行(4分) |
有对教师行为进行奖惩的方案,能够执行(3分) |
有对教师行为进行奖惩的方案,但不完善,执行不理想(2分) |
无对教师行为进行奖惩的方案,未执行(0分) |
查阅档案和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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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4分) |
有健全的民主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效果好(4分) |
有健全的制度和机制,有一定的效果(3分) |
有民主监督制度,但不健全(2分) |
无民主监督制度(0分) |
查阅档案和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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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2分) |
有师德建设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达到国家档案管理二级标准要求(2分) |
有师德建设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较规范(1.5分) |
师德建设工作档案管理不规范(1分) |
师德建设工作无档案管理(0分) |
查阅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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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2分) |
有师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且较充足(2分) |
有师德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1.5分) |
有师德建设工作经费,未纳入学校预算(1分) |
无师德建设工作经费,未纳入学校预算(0分) |
查阅档案和财务帐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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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举措 (30分) |
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6分) |
能严格执行计划开展宣传教育,师德建设环境标志明显,效果良好(6分) |
能执行宣传教育计划,有标志有一定效果(4.5分) |
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3分) |
未开展宣传教育(0分) |
查阅工作记录和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 |
师德教育专题活动开展情况(6分) |
能够利用报告会、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6分) |
能够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并有一定效果(4.5分) |
开展了师德主题教育活动(3分) |
未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0分) |
查阅工作记录和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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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工作开展情况(6分) |
能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兑现承诺,效果良好(6分) |
能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兑现承诺(4.5分) |
能定期进行表彰奖励(3分) |
无表彰奖励 (0分) |
查阅档案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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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4分) |
能积极、主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社会等各方面师德建设工作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效果良好(4分) |
能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师德建设工作意见,改进工作(3分) |
听取师德建设工作意见不充分,不广泛(2分) |
没有师德建设工作听取意见(0分) |
查阅档案和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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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工作检查总结情况(4分) |
能定期认真对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情况并及时总结(4分) |
能对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总结(3分) |
开展了师德建设检查工作(2分) |
无师德建设检查工作(0分) |
查阅档案和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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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工作专题研究(4分) |
开展师德建设专题研究,研究结果应用效果良好(4分) |
开展师德建设专题研究,研究结果得到应用(3分) |
开展师德建设专题研究,研究结果未应用(2分) |
没有开展师德建设专题研究(0分) |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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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35分) |
学校领导班子遵守职业行为规范情况(5分) |
学校领导班子团结,组织立场坚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率先垂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5分) |
学校领导班子比较团结,极个别领导有轻微违纪现象(3分) |
学校领导班子不团结,部分领导有轻微违反法纪法规现象(1分) |
学校领导班子很不团结,有违反有法纪法规现象,情节较重(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教师遵守国家法纪法规(4分) |
政治素质高,不信奉和参与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无反社会言论等(4分) |
个别教师素质较低,有个别违纪现象(2分) |
有个别违反法纪法规现象,校外有反响(1分) |
有违反法规事件发生,情节较重,校外有较大影响(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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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8分) |
能够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乱收费、乱补课、体罚学生、侵害学生等现象(8分) |
有轻微违纪事件发生,情节较轻(5分) |
有违纪事件发生,情节较轻,校外有影响(2分) |
有违纪违规事件发生,情节较重,校外有较大影响(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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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对师德建设工作的评价(4分) |
满意(满意率不低于90%)(4分) |
比较满意(满意率不低于80%)(3分) |
基本满意(满意率不低于60%)(2分) |
不满意(满意率低于60%)(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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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对师德建设工作的评价(4分) |
满意(满意率不低于90%)(4分) |
比较满意(满意率不低于80%)(3分) |
基本满意(满意率不低于60%)(2分) |
不满意(满意率低于60%)(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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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对师德建设工作的评价(4分) |
满意(满意率不低于90%)(4分) |
比较满意(满意率不低于80%)(3分) |
基本满意(满意率不低于60%)(2分) |
不满意(满意率低于60%)(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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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个人受表彰情况(6分) |
近3年学校被评为师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及以上奖励(3分) 近3年教师个人荣获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省级及以上奖励(3分) |
近3年学校被评为师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市级奖励(2分) 近3年教师个人荣获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市级奖励(2分) |
近3年学校被评为师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县区级奖励(1分) 近3年教师个人荣获师德标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县区级奖励(1分) |
无任何奖励(0分) |
查阅档案和原始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