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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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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5 点击:179

 

新乡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市级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提高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进一步调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评选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本次被评选的学生必须是在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全日制学生。未在这两个学籍管理系统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专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并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

参加本年度新乡市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选手,并符合其他条件,经所在学校推荐,可直接被认定为市级三好学生,不占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分配名额,各单位要在申报表中另行注明。

    (二)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市级三好学生条件外,还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骨干作用突出;并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名额

    各单位按分配名额推荐(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师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并组织班级任课教师讨论确定人选。

    2.学校推荐。班级确定人选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上报学校,学校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名单。评选过程要认真做好记录。

    3.主管部门审核。各校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主管部门审核。

    4.市教育局审定批准。职业教育办公室整理材料、审定名单,报市教育局批准公布。

    四、工作要求

    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标准,加强领导,注重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评出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市级三好学生和德才兼备、品学兼优、锐意创新、工作积极、群众拥护的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以大量的经常性工作为基础,在评选活动中要仔细收集各个方面的资料,认真总结学生成长、成人、成材的经验。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评选办法,进行规范的操作。要动员师生广泛参与,采用学生、教师、学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推荐。学校纪检干部要参与全过程,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结果在学校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并追究所在学校领导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分配推荐名额数进行推荐,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于2016年12月22日前将推荐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件2,填写的事迹要求真实可靠,文字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和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各一份送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本至xxzcjk@163.com(与纸质文本一致)。

联系人:王步宇  联系电话:3519014

 

附件:1. 2017年度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 2017年度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三好学生、优

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3. 2017年度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

 

                        新乡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8日

                                                          

 

 

 

 

 

 

 

 

附件1

2017年度新乡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备注

辉县市

10

5

 

卫辉市

4

2

 

新乡县

2

1

 

获嘉县

10

5

 

延津县

10

6

 

原阳县

5

3

 

封丘县

3

1

 

红旗区

3

2

 

牧野区

3

2

 

新乡市职业教育中心

10

6

 

新乡市工业学校

3

1

 

新乡海运学校

1

0

 

新乡卫生学校

6

3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含幼师)

10

5

 

合计

80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