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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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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6-01-01 点击:562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总结推广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促进中小学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建设的协调、整体发展,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厅决定从2015年起在全省开展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数量

  (一)评选项目。评选项目分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和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每个项目包括若干成果类别(详见附件1、附件2)。

  (二)评选数量。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及推荐指标分配表》(附表1-3)和《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及推荐指标分配表》(附表2-4)规定的数量组织市级评选,按照一等奖15%、二等奖40%、三等奖45%设定奖次比例,并按照成果质量高低限额排序推荐省级评选。

  二、评选组织与程序

  (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河南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附件1)和《河南省中小学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附件2)制定本地评选方案和评审标准,明确工作要求,严格评选程序,组织实施市级评选、表彰工作。

  (二)评选活动每三年举办一次。市级评选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并按照分配数量择优推荐一等奖参加省级评选,推荐参加省级评选的成果要兼顾不同学段和成果类别。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二处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省级评选,省教育厅对获得省级优秀成果颁发奖励证书。省、市评选结果录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

  (三)各地要认真填写《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市级评选结果和省级评选推荐汇总表》(附表1-2)和《校本课程优秀成果市级评选结果和省级评选推荐汇总表》(附表2-3),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与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联系。

  联系人:丁武营 电话:0371-62005229

  附件:1.河南省中小学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含附表1-1、附表1-2、附表1-3)

         2.河南省中小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含附表2-1、附表2-2、附表2-3、附表2-4)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