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教师
评选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育科研规范化建设,总结各单位教育科研工作的先进经验,激励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提高广大教师教育科研能力,特制定延津县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教师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教育科研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重视教育科研。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先导作用,认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积极参加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教育科研成绩卓著,有较强的示范性。
2.组织机构健全。有专门的教育科学研究组织,单位在科研经费、人员、场所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工作,不断促进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
3.科研管理规范有序。重视研究过程管理学校定期指导、督促课题研究,研究过程详实,材料丰富。
4.研究成果显著。每年承担一定数量的、符合教育教学实际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每年获得显著的科研成果并在教育教学中有效推广应用。(按各乡校参与科研立项比率、课题研究的质量效果定指标)
5.积极组织向《延津教育》投稿,投稿率及稿件质量高,录用率(录用篇数/所搞篇数)在全县居上中等。
(二)教育科研先进教师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较高的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科研水平,成为所在乡校的科研骨干。
2.积极参加教育科学研究,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本年度主持县教科所认定的到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其科研成果被科研部门评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本年度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文章(或其他成果)在县级以上教育、科研等专业刊物上发表。
3.主持或参与课堂教学改革课题研究,过程真实,取得明显实际效果,有力提升课堂教学改革水平,研究成果在乡校甚至全县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向《延津教育》投稿或认真参与《延津教育》审稿、编辑,及时完成审稿任务,失误率低。
5.积极推广运用教育科研成果,有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程序
1、各单位要按照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先进教师的评选条件认真
评选,择优推荐符合先进条件的学校和教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县教科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逐条对照审查,严格评选。
三、材料要求
申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教师要以书面的形式认真总结一年来的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填写《延津县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一)、先进教师填写《延津县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申报表》(见附件二)。先进教师除上报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科研课题、科研成果、论文等方面的复印件一份。
材料报送时间到2015年2月9日。
2015-2-4
附件一:
2014年 延津县教育科研先进学校申报表
单 位 名 称 |
|
教 师 人 数 |
|
|||||||
2014年立项课题 总数 |
|
2014年获科研成果奖 数 量 |
|
2014年 投稿数量 |
|
2014年发表文章数量 |
|
|||
主
要
成
绩 |
|
|||||||||
中心校县直学校意见 |
(公章) |
县教科所意见 |
(公章)
|
|||||||
附件二:
2014年延津县教育科研先进教师申报表
姓名 |
|
职务 |
|
职称 |
|
电话 |
|
|||||||||
单位 |
|
|||||||||||||||
2014年教育科研成果获奖情 况 |
成果名称:
获奖等次: 获奖时间: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
2014年论文获奖与论文发表 |
论文题目:
获奖等次: 获奖时间: 发证单位: 发表刊物: |
|||||||||||||
2014年承担课题情况 |
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课题级别: 批准立项时间: 批准立项机构:
|
|||||||||||||||
组稿数量 |
|
录用 篇数 |
|
编缉 数量 |
|
|||||||||||
主
要
成
绩 |
|
|||||||||||||||
单 位 意 见 |
(公章)
|
中心校县直学校意见 |
(公章)
|
教科所意见 |
(公章)
|
|||||||||||